海南省档案学会机构设置
一、会员代表大会。本会最高权力机构,负责审议和通过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,修改章程,选举和罢免理事,决定终止事宜,决定其他重要事宜。
二、理事会。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,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三、秘书处。本会办事机构,由秘书长、副秘书长及若干工作人员组成。秘书处在秘书长主持下处理学会日常事务,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。
四、专业委员会。根据学会发展需要,设置会员发展与服务委员会、学术研究与交流委员会、宣传出版委员会、教育培训委员会和档案专业服务委员会,在理事会领导下负责会员发展与服务、学术研究与交流、宣传出版等工作。